小王子与玫瑰花3(花朵不是花马总才是)

本篇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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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的冲动消费下,家里又多了很多件普拉达,而它们最终无一例外都莫名其妙地跑到了爱德华多的身上。

如果世间有何物能与那朵叫马克的玫瑰花从他的坚贞里分一杯羹,那一定是普拉达。

之前出去浪都是我提议的,不过这一天,爱德华多对我说:“我想去看飓风。”

我吓了一跳。飓风可不是那么好看的。我花了大半个晚上跟他解释飓风的危险性,可他毫无概念,后来我才勉强明白:在他的星球上,随时都可以创造飓风。

“我可以随便拿一块布、一件衣服,把风包裹起来,带着它旋转。”爱德华多边说边同我比划。

我恍然大悟:“有话好说,先把我的衬衫放下。”

 

这一夜,爱德华多在电脑前搜索飓风,而我躺在床上失眠。

他听到我翻来覆去,就问:“你睡不着吗?”

我当然睡不着。前期投入了这么多,就是想走金牌经纪人的套路红一把,谁知道这个小屁孩整天不是吹花就是异想天开,哪里像个明星的样子。

“你呢?你也不睡。”我把责任甩给他。

“我在看这个世界的飓风。它们美丽又危险,就像我的玫瑰花。”

又来了,这小子半句不离他的花。我翻了个身,不打算理他。

“我太想念我的马克了,我要回去见他——而飓风就能帮我。”

你要是走了我就血本无归了!我一边这样想着一边用狼外婆诱拐小红帽的语气哄骗他说:“其实你大可不必这样。你看,你的玫瑰花会说话,我们星球上的花就不会。这说明什么?这说明马克绝不是一株普普通通的玫瑰!”

“嗯,有道理。正是在彼此身上花费的时间,让我们变得弥足珍贵。”

这熊孩子!

我恨铁不成钢地打掉他给自己喂鸡汤的手:“这说明马克是可以变成人的!”

“可他是一朵花呀?”

嘁!这下是谁想象力贫乏?

“从前在地球上也遇到过这样一朵花,她会说话,其他的花都不会,她就因此受到排挤。周围的花花草草和她争抢养分,她争不过,长得干巴巴的。”

“这朵花真可怜!然后呢?”

我摆摆手示意他不要急:“后来一个老妇人看她生得可怜,就把她接回家里住。在老妇人的精心护理下,花儿开得比任何一朵花都要美。老妇人寡居,也没有孩子,每天就和花儿说话;天长日久,又一次花开时,花瓣里包裹着一个拇指大小的娃娃,老妇人把孩子抱了出来,当成了亲生孩子一般抚养。”

“她这样小,生活起来应该相当不方便吧。”

“不用担心,她长得很快——植物大都长得很快。总之后来,她爱上了一位王子,王子将她和老妇人接入了城堡,他们过上了和和美美的生活。”

爱德华多不再说话了。但我看得出,他很羡慕。

“马克和她并没有什么区别,他也会变成人的,”我毫无愧怍地继续着我的诱拐,“没有什么比这里更适合实现人生价值的地方了,他一定会来的。”

 

我终究还是被爱德华多拽到了一艘船上。

他兴奋地说:“肖恩,我等不及了!我要在这里抓住飓风瑰丽的裙摆,回到我的星球去把马克接来!”

“……”

老子信了他的邪!

 

没有人知道爱德华多怎么预测的飓风——鉴于他身边一直只有我,而我对此毫不知情。

总之在大海最后一次掀起千篇一律的波涛涤荡荒凉的海岸之后,天风猛然脱了缰,荡起的海潮汹涌灌进千岩万穴,巫术女神赫卡忒的咒语也无法使其平息。

“来了!”他在我耳边激动地大喊,可狂乱的风把他的声音吹得支离破碎,我只好努力拼凑起他的语言。

他说的是:“我看到了飓风的飘带!”

再次感谢我的肉眼凡胎,我只看到了黑得见鬼的夜空和状似癫狂的海浪。

紧接着,飓风以一条弧线朝我们绕过来。我不知道是什么精神鼓舞着我和爱德华多一同扒在船舷上,如果他的预计除了半点偏差,狂风就会把我们撕碎了扔进海里喂鱼。

风翼扭曲了整个时空,我觉得脚下是星空,头顶是海水,一片目眩。我不知道爱德华多哪只眼看见了飓风的裙带还是衣摆,在我看来飓风即使穿着裙子,也是个歪歪扭扭摇摇晃晃倒立着的、以纤弱双手飞快爬行、以至于铺满天空海洋的白纱裙都变了形的、诡魅的女妖。

 

爱德华多朝飓风的方向伸出手。

我不能相信自己所见,但他朝着虚空抓了一把,整个人便飘飘摇摇地腾空而起。我分不清他脚下是浪还是星辰,只见他意乱情迷地沉入荒海的波涛,沉入黑夜的怀抱,如同神话里的勒安德一般奋力游向死亡。

“爱德华多……小王子!小王子!”我喊着。再不顾忌这使我听起来像个智障。

我觉得波塞冬蛊惑了我的眼睛,我有点想哭。

我想他是抓住了女妖的尾巴之类的吧。我望着他离我远去,仿佛天使的一颗泪珠划过明净的太空,默默地消失。

我的心要碎了:他还穿着我的普拉达!

 

我狼狈不堪地回到了家。

我还是那个笔直的我,只不过我现在暂时不想勾搭妹子。

我在花园里掘了一抔新土,埋下了片片玫瑰花瓣,我想着:至少,不要让他在幻梦里空手漂泊。

衣柜里的普拉达挂着接灰,那是他的衣服了,我对穿别人衣服没什么兴趣,尤其是比我好看的人。

我甚至不能把这个故事写成书——会被骂抄袭的。

我看来是红不成了。

 

我叫肖恩,肖恩·帕克,我很想红。你们只需记住这一点。

那天我正和妹子亲到要紧关头,阳台突然咣叽一声。

我赶紧披了件睡袍去看,就看见一个高中生模样长得挺好看的男生,抱着另一个小个子卷毛,笑着跟我打招呼。

根据经验,我知道绝不能让妹子看见他们:“你俩呆在这里,不要出声不要动。”

然而晚了。

妹子穿着情趣内衣扭了过来,看到此情此景鄙视地看了我一眼,摔下一句:“变态!”披上衣服夺门而去。

我确定她误会了什么,但我习惯了。

何况她没有穿走我的阿玛尼。

久别重逢,我打算和爱德华多庆祝一下,顺便聊聊他带来的卷毛是谁。

真的就是随便聊聊,我一点也不八卦。

在他走出阴影的一刹那,我抑制不住内心澎湃的感情吼道:“臭小子,你刮坏了我的普拉达!”

 

他俩简单洗了个澡,爱德华多如同真正的一家之主一样从我衣柜里翻出接了一年灰的普拉达,卷毛则套了件GAP帽衫和一条短裤。

爱德华多跟我介绍:“肖恩,这就是马克。”

我瞠目结舌:“你家马克……他不是朵花吗?!”

爱德华多很是无辜:“是你告诉我他会变成人的呀。”

 

据爱德华多称,他回自己星球的那一天,老远就看到了拔地而起的猴面包树——那是一种恶树,一旦生长起来就没有节制,直到汲尽星球上最后一丝养分为止——他很恐慌,怕猴面包树挤占了马克的栖息之地,怕马克等不到他回来。

他赶到家门口,才发现房屋早被枝叶包围,院子里原本长着蓝色玫瑰的那片土地,正盘踞着猴面包树的巨根。

他终于失声痛哭起来。

 

他哭得声嘶力竭时,有人戳他的肩膀:“你干嘛?”

“我曾经有一朵心爱的玫瑰花,我和他闹了点别扭……现在他不见了……”

“是一朵丑巴巴的蓝玫瑰吗?”

爱德华多哭得更厉害了:“胡说!他是世界上最好看最有才华的花!”

他身后的声音愉悦道:“你那朵花确实不见了,不过我见过他,他有话对你说。”

有一只白净好看的手抬起了他的脸:“我一直那么傻……请原谅。”

他看到了一双纯净而幽深的蓝眼睛,和他的玫瑰花一模一样。

“我喜欢你穿这身衣服。”

爱德华多立刻就想抱上去:“马克!”

玫瑰花长成的男孩嫌弃地往旁边一躲:“谁是马克啊!”

“你一直没有名字,”爱德华多小心翼翼地说,“我想叫你马克,这个名字你喜欢吗?”

蓝宝石般的眼睛上方那对极淡的眉毛蹙了蹙,仿佛天边的云卷云舒:“如果是你为我起的,我愿意喜欢它。”然后他接受了爱德华多的拥抱。

“那你呢?我叫你什么?”

“我有个新名字,叫爱德华多。”

“太长了。”

“哦……”

“我叫你华多。”

“好!”

 

在爱德华多讲述这些的时候,我依稀还能看见他经历这些时的情绪:讲到猴面包树时那叫一个愁云惨雾,讲到马克出现时那叫一个嘴角含春,讲到他的专属昵称时……诶哟。

不过我由衷为他高兴。我伸手想揽过他的肩头晃一晃:“可喜可贺啊老弟!”却被另一只手隔开。我朝旁边一看,名叫马克的卷毛少年防备地看着我。

 

本以为打了水漂的钱现在又回来了,我很激动。不过要想控制风险,还需要讨好马克,必须让他觉得我很酷。

——我简直倒了八辈子霉:我一个大好直男,先是陪着一个臭小子逛街看花追飓风,现在又要围着另一个臭小子团团转。

不过想想后期回报,肖恩·帕克,你可以的!

 

我很快摸清了一人一花的脾性。

马克是什么新鲜刺激什么就好,爱德华多是什么讨马克喜欢什么就好。

他们俩也都聪明——我之前觉得爱德华多脑子不好使,事实上是低估了沉沦爱情的青少年——于是我只负责吹,凭他们俩搞得风生水起。

我觉得大事将成。

谁知一个月后,马克一脸性冷淡地告诉我,爱德华多不会去当明星的。

唉。

 

 

 

我叫肖恩,肖恩·帕克。万万没想到,我真的红了。

马克和爱德华多搞了个脸书出来,这东西比当明星赚钱得多。

而我,明里是脸书的股东之一,暗里是一位知名博主,每天在网上晒他们俩的日常。

人封“肖恩聚聚”。

 

这份工作理想得很,每天白吃白喝拿红利,偶尔敲敲键盘就有一大堆粉丝赞美,唯一美中不足的是,需要时时刻刻被这两个外星生物秀一脸恩爱。

我红够了,明天就打发他俩出去单住。

我说真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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